《宏观经济研究》2014年第5期刊发太阳新城官网郭田勇教授与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博士生褚蓬瑜共同合作撰写的《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演进研究》一文,并作为封面文章。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崛起,各种模式竞相发展,迅速改变金融业面貌,成为金融创新的新生力量。从具体业务模式来看,互联网金融已从单纯的支付业务向转账汇款、跨境结算、小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基金和保险代销、信用卡还款等传统银行业务领域渗透。
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是对资源进行时间和空间配置,这一功能主要是通过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完成。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在融通资金方面拥有各自的优势与不足,连接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之间的这样一种动态发展的相互作用机制,可将其看作是“金融创新螺旋”(Financial-innovation spiral), 正是金融创新调整着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边界,推动金融体系逐步趋于一个充分高效的理想目标。
大多数相关文献研究的均是由金融体系本身主导发起的金融创新,不过笔者认为金融创新的实施者可以是来自金融市场、金融中介内部,同时也可以由来自金融体系外部其他行业发展金融功能而引发金融创新。这种由非金融行业主导发起的金融创新,源于金融体系由于竞争不充分、体制机制约束等导致技术(E.Mansfield,1968; Schwartz,1973)或制度安排存在漏洞并且自身创新动力不足而形成的“倒逼式”金融创新,目的在于打破原有的均衡状态,“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
笔者从银行主导型间接融资体系与垄断竞争、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中小企业信贷配给、商业银行负债对存款的高依赖性等方面,采用理论与数理模型相结合的方法,对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比较分析,论点明确、论证有据。
最终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来自金融体系外部的互联网行业嫁接金融功能而带来的“倒逼式”金融创新,形成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冲击。它依托大数据平台,利用自身在处理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发挥“金融创新螺旋”机制,成为推动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的载体;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呵护创新、包容失误,但利用信息技术彻底替代有触摸感的信用体系难免具有理想色彩,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颠覆,笔者更赞同互联网金融发挥“金融创新螺旋”机制激励商业银行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品质,最终二者逐步走向融合进而有助于完善整个金融体系效率;
面对各种冲击与挑战所带来的生态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坚守核心业务、做好风险管理,同时要汲取互联网金融创新基因、深度嫁接现代信息技术。笔者预判未来商业银行或将在“兵分两路”的行业格局中找准定位,实现转型。